請求被中止: 未能創建 SSL/TLS 安全通道。
GEP(良好工程實踐Good Engineering Practice)指在工程項目實施的整個過程中,“通過實施確定的工程方法和標準,提供合適成本的有效解決方案,使工程施工各個環節符合通用工程規范,使項目中與GMP相關的廠房、設施、設備或系統符合GMP規范”[1]。
公司GEP文件系統自2017年開始由工程部建立,旨在進一步規范公司期望的工程管理系統,使項目各方面符合法規要求的同時,滿足用戶需求,實現進度、成本、質量、效益與風險之間的均衡,從而獲得價值的最大化。歷經6年時間,現已完成57個文件,60個記錄的編寫和執行,期間,多次根據具體實施的情況,進行了文件的修訂。
隨著國家標準的不斷更新,為保證工程項目能夠繼續合理、經濟、高效的實施,2024年我們將重點圍繞工程項目招投標所涉及的用戶需求編寫、招標評標、合同簽訂與支付、施工過程管理、竣工驗收交付等各個環節展開文件修訂工作,力求文件內容符合實際,對日常工作起到規范和指導作用。
目前列入修訂計劃的文件包括:《工程項目技術需求(URS)》、《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規程》、《工程檔案管理規程》、《工程審計管理規程》、《工程付款及結算管理規程》、《工程驗收與決算管理規程》以及各類設計、施工、安裝調試規范等,計劃于今年內完成。
參考資料:
[1]王煥鳳,良好工程管理規范(GEP),課件編號2014-10-03-C002-01/01,P2。